第二十六章 苗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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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才是一座城市最美丽的时候,此时正是戍亥相接之时,暑气已经全然消退,凉意渐入心头,忙碌了一天的人趁着这个时候开始出来闲逛放松,大街上来来往往三两成群,夜市上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这要放在古时候,家家户户的狗都已经开始守门口了,猪也正是熟睡之中,各户门窗紧闭捻灯休息,哪还像现在看到的这番景象。
  李子木一边走着欣赏市侩繁华,一边感叹着这时代的发展变化,时代变了,他也必须跟着去学着改变,他没有要去和别人比较的意思,只不过是不想变得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而已。
  “黄发垂髫,怡然自乐,国泰民安,歌舞升平啊……”李子木看着广场上开心的跳着广场舞的大妈还有摊边嚷着要吃烤鱿鱼串的孩子们笑着自言自语道,这要放在古时候,也当是一番盛世景象了吧?
  “喵……”布丁趴在李子木的怀里叫嚷了一声,像是在回答他的话一般。李子木很少在晚上带着她出来闲逛,向来喜静的她并没有丝毫的不乐意,反而对周围的事物充满了好奇。
  “有诗无酒何抒愁,走,咱们喝酒去”李子木摸了摸布丁光滑的毛发笑着说道,越过广场径直往街道上走去,好久没有喝酒了,今晚倒是来了一番兴致,如瘾君子一般心心念念总不下心。
  论起喝酒,李子木是最有资格谈论它的历史的,因为从古至今,提过的酒坛子有多少,他自己都说不清了,借酒消愁虽说愁更愁,但那一丝的醉意总能让人觉得无所畏惧。
  古时候的酒主流大致上有两种,一是用粮食酿的米酒,而是用果子酵的果酒。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是米酒,味道偏甜,酒精度很低,和元朝后主流的蒸馏酒不一样,后者入口辛辣,度数比前者高了不止一个档次,这是烧酒。
  现在社会上主流的酒早已和以前不一样了,白酒倒是和以前的烧酒有些几分相似,不过这个啤酒却是十九世纪从外国传进来的,如今的年轻人,喝的最多的酒,当属啤酒。
  之所以啤酒被现在的大多数年轻人所喜欢,还是因为它恰好介于果酒和烧酒之间的原因,比果酒的度数高,比白酒的度数低,比果酒要醇厚,又比白酒顺口,结合了两者优点的它自然被大众所接受。
  李子木对于喝酒没有太多的挑剔,喝什么酒都可以,在哪里喝都行,不过如今这不是在家里而是在大街上,出来喝酒,自然是要看场合了。总不能一个人去大排档喝酒吧?独自一人的话,酒吧当然是不二之选。
  因为才来闽海几天的原因,所以李子木对于这个地方并不是很熟悉,只能沿着街道慢慢走慢慢瞧,反正时间对于他来说,并不算是一个很珍贵的东西。
  “losedemom,迷失的恶魔?倒是个好名字”李子木看着面前头顶这个霓虹灯闪烁的标语说道,抬脚往里面走了进去。
  重金属摇滚乐配上昏暗的环境,总给人一种暴躁的感觉,台上的dj躁动的呐喊和舞女火辣的舞蹈成为了舞池中年轻男女的兴奋剂,使得他们热烈的摇头晃脑随着音乐节奏不断的扭动着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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