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寒风料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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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天下三分的格局已有百年之久,因此三家虽是同属汉家,但是各地的国风民俗都已经不尽相同,比如北齐好棋,好剑,西楚好酒,好枪,而地处江南的南启,就只剩下了诗酒二字。
  诗酒趁年华。
  正因为如此,在启国,各种承办诗会的诗社层出不穷,比如当年由赵显这个藩王世子出面牵头,萧安民之子萧风联络士人,以及张若谦出钱办起的这个春秋诗社,就是肃州府乃至于附近三府的第一诗社。
  但是这几年却没落了。
  这几年来,萧风取中进士出仕京城,赵显成了个痴傻之人,整个诗社只剩一个商人之子张若谦担着,不少读书人打心眼里瞧不起商人,退出了诗社。
  也就是近年来,萧家小妹萧铃儿重新打理诗社,才把这诗社重新办了起来,今年才在能二月十五在揽月湖边办起了这揽月诗会。
  一句话说,春秋诗社已经没落了,已经好几年没有像样的诗作传世了。
  今日终于有一首可以传世的诗作,在春秋诗社诞生!
  但是身为诗社实际上社长的萧铃儿不知为何,却一点儿也不高兴。
  她撅着嘴巴,一把抢过早就放在赵显身前的《梦阳集》,迈着小碎步,转身跑了。
  “这丫头……”
  赵显摇了摇头,然后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了傍晚时分,一眨眼,他已经在这摘花园里耽误了一下午时间。
  他刚想起身,一身青白衣衫的琴姑娘款款走到他身前,手里捧着一方素白织花的丝帛,铺在了赵显的桌子上。
  “赵公子,能否请你把方才的那首诗,写在上面。”
  向来落落大方的琴姑娘,面带红晕。
  整个园子的目光,都被聚焦在赵显身上。
  世子殿下耸了耸肩,指了指桌子上的丝帛巾,苦笑道:“写下来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用不着这个吧,给张白纸就成。”
  这一方很是精巧的丝帕,哪怕是在处处养桑的启国,至少也要一两银子。
  琴姑娘低头道:“公子当得的,”
  “我写字丑……”
  这话倒不是谦虚,赵显的毛笔字在现代人里,或许还能称得上一句不错,但是放在古代,一句尚可都是夸奖了。
  “不碍事的,琴儿想让赵公子写。”
  琴姑娘低着头,轻轻的捡起桌子上的墨锭,缓缓的磨墨。
  “公子请。”
  赵显无奈了捡起毛笔,轻轻蘸了蘸墨,把这二十个字写在了丝帕上。
  “公子何不题个诗名?”
  赵显再度叹气,在丝帕上写下“赠琴大家”四个字。
  琴姑娘如获至宝,把丝帕捏在手里,轻轻吹干墨迹,然后小心翼翼的叠了起来,收在了怀里。
  “公子赠诗之德,妾身铭感五内。”
  她深深一福,然后跟赵显告辞:“公子,今日天色已晚,妾身这就先回揽月楼了。”
  “不是,琴姑娘你这就走了?”
  赵显一指旁边尴尬站立的其余七人,诧异道:“这还有七位兄台,未曾写诗呢。”
  琴姑娘意味深长的扫视了七人一眼,轻声问道:“七位公子,可有人能再送一枝春给妾身?”
  七人面面相觑,哑口无言。
  这种级别的诗句,如果不是像赵显这样作弊,大概也只能妙手偶得,哪能说写就写?
  琴姑娘微微一笑,转身离开了摘花园,临走之前,她回头对着赵显嫣然一笑:“赵公子,妾身先前所说,绝不食言,妾身在揽月楼随时恭候赵公子,届时必定扫榻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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