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金秋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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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念初与那个小厮两两相望,似乎要将这一生都蹉跎过去。(/\)ggaawwx
  
      许久,她才有些为难的看了那个小厮,拧眉道:“小伙儿,你这智商极其堪忧啊。”
  
      那小厮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惹的沈念初不快了,思及那些关于她的可怕传言,只觉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急忙跪倒,将头在地上磕的砰砰响:“奴才愚钝奴才愚钝……”
  
      沈念初却不想听他废话,抬手制止了他的磕头:“说吧,你叫什么名字?红珠让你干什么?”
  
      他微微一愣,随即慌乱的摆起手来:“奴才来顺……红珠姐姐什么都没让我做……我真的只是路过……”
  
      沈念初深吸了口气,暗道这种脑子是怎么被红珠看上的?
  
      看着挺清秀一个小伙子,怎么这么蠢的感觉呢?
  
      她无奈的换了个方式问道:“红珠干什么去了?”
  
      来顺浑身抖了一下,眼神有些呆滞的转了转,似乎在思考怎样回答沈念初的问题,接着编筒倒豆子般的道:“红珠姐姐没有出府……不是和小姐去看花船的……”
  
      沈念初忍不住飚出一口老血,难受的捂住了额头。
  
      能不能稍微嘴硬一点,不要一下就全部暴露好吗!
  
      玉梅在边上看着沈念初的脸色,体贴的递上一杯泡了三道的枫露茶,轻声的道:“小姐润润嗓子,这来顺是前头王花匠的儿子,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有些不聪慧,您别跟他计较……”
  
      竟是直言不讳的道出了这来顺是个傻子的事实。(/\)
  
      沈念初这才好受了些,接过那盏费了玉梅半天心思的茶,一饮而尽,将那茶盅往玉梅手里一搁:“去,快去备车,晚上咱们也去看那什么花船。”
  
      原来这日正是十月初十,北燕著名的金秋节。
  
      传言初十之后百花凋败,唯有秋菊傲立枝头,盛开不败,昔年太祖皇帝感其华丽坚韧,破具风骨,乃是世人效仿的楷模,特将每年十月初十定为金秋节,普天同庆。
  
      到了那一日,云京城的读书人都会自发的组织赏菊大会,在全城的学子中选出诗魁,乘满是菊花的船巡河。
  
      而大街上,年轻的男子们会在手中拿一朵灿烂的菊花,若遇上心仪的女子便将那菊花赠与她,如果对方同意,便可将那菊花别在那女子的头上,互许终身,结秦晋之好。
  
      总之就是一个集斗文与相亲为一体的盛大晚会。
  
      想那沈念秋娇滴滴,柔弱弱的一个女子,是不敢在这种时刻随便外出的,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约了那个纯情太子。
  
      但沈念初之所以要去,倒不是想去搅她的事情,她单纯的只是想去看看那载满菊花的花船。.com
  
      还有那万人空巷,人人手持菊花的景象。
  
      毕竟在她生活的年代里,菊花,其实是一个很邪恶的名词。
  
      马车出了相府,缓缓的行进着,不一会儿便到了闹市。
  
      沈念初撩起帘子往外张望,入眼皆是整齐排列的菊花盆栽,各家屋檐上皆系着明黄色的绸带,北燕尚黑,所以明黄在此并不是什么违禁颜色,人人都可使用。
  
      小贩们的物件也全带有菊花的点缀,黄金掐丝的菊花簪,绣着金菊的荷包,菊花做出的糕点,菊花酿制的美酒,总之满城菊花飘,沁人心脾。
  
      沈念初今日是一袭男装的打扮,一袭白衫的长衫衬的她长身玉立,温文儒雅,衣服下摆点缀着一朵写意的墨色菊花,淡雅又不失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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