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十四章 西风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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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逸此时恨不得上台抽这货一巴掌。
  
  没完没了了是不是?
  
  ……
  
  得,绅士风度。看看人家王妃,坐姿多优雅。郑逸自嘲地笑了笑。
  
  自己这是白跑一趟了,哈利波特只能再接再砺了。
  
  郑逸以前不论什么奖都是手到擒来。
  
  这次在鹰国算是失利了。
  
  不过,他也不介意。
  
  下面的奖项是传统文学短篇中篇长篇奖!
  
  自然跟郑逸无缘。
  
  不过,中篇故事奖的那位叫狄夏斯,再一次提到了郑逸。
  
  其言语中的鄙视,以及不屑,也不知道郑逸怎么得罪了他。
  
  连郑逸自己都纳闷,自己不过写了一本哈利波特而已啊,怎么似乎得罪了整个作家圈似的?
  
  只是这个时候不好起来就走。
  
  郑逸也就坐着。
  
  而最后,金诗奖得主,竟然是那个金毛壮汉。约翰·福尔斯。
  
  他被称为写诗狂人,其性格自然狂傲无比!
  
  大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冲天气概。
  
  ……“十岁开始写诗,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感谢评委对我诗的认可,感谢王妃的到来……我要说,不论是看书,还是看诗,都要看精华,外来的糟粕,不看也罢。一个华夏的小丑,说他的文学水平领先我们几
  
  十年,这样的人,也能出现在雨果奖的现场,真是……唉……”金毛壮汉看着郑逸,出言讽刺道。
  
  郑逸再也忍不住。
  
  你他么的领你的奖就领你的奖得了,刚才私下的斗嘴两句,非要拿台上来说?
  
  本来那些窃窃私语的议论已经让他心中不爽至极。
  
  如今又听到这金毛丑汉的一番言语。更是火上浇油。
  
  郑逸站起来,猛然道:“不要因为你长得丑,就可以为所欲为乱说话,老子作诗比你强一百倍,你再乱说,我打的你爹妈都不认识你!”
  
  “粗俗!”
  
  “粗鲁!”
  
  “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的黄种人!”
  
  “这种场合怎么邀请他来?”
  
  “听到没有,听到没有?他说他作诗比?约翰·福尔斯还强百倍!”
  
  “一点也没有文学素养,说话就是打打杀杀!”
  
  ……
  
  “你这么粗俗,剑桥大学会因为你而蒙羞!”巴黎弗雷德大声道。
  
  许多人又开始窃窃私语,暗地里笑话起郑逸来。
  
  真是太粗俗了!
  
  “哈哈哈哈,郑逸,不要以为有了点成绩就自以为是,等你哪天拿雨果金诗奖再来说这句话吧。”约翰.福尔斯狂笑两声。
  
  “你以《西风》当选金诗奖,那是因为评委们没听过我写的《西风》。华夏有句古话,叫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懂吗?”郑逸既然站起来,就没准备坐下。
  
  华夏打脸第一人的名头不是盖的!
  
  够了!
  
  真的够了!
  
  一个个都是相轻的小人。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谈文学?
  
  “哈哈哈哈,你如果能现场作一首西风,这金诗奖让你又如何?”约翰·福尔斯闻言笑了,这个华夏少年,真有意思。
  
  自己的《西风紧》可谓千锤百炼,其中寓意深刻,在鹰国可以说少年老人都会朗诵,你他么的也会作诗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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